昆明发布楼市“28条”新政:最低首付15% 推进房票安置
2025-01-02 14:38
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加大推进以购代建、房票安置力度;利用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分别从加强用地管理、支持住房消费、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优化预(销)售管理、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强化要素保障、其他等7个方面,提出28条措施,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用地管理方面,提出合理调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36个月的县(市)区,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县(市)区,按“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确定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面积;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对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房地产用地,通过鼓励企业优化开发、促进市场流通转让、支持政府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
支持住房消费方面,提出落实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积极推行“以旧换新”,支持行业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银行建立住房“以旧换新”的全链条合作机制。
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方面,加大推进以购代建、房票安置力度;利用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利用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发展楼宇经济、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发展托育和养老服务、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利用存量非住宅商品房满足各类用房需求;鼓励发展公寓式酒店和服务型公寓。
优化预(销)售管理方面,提出优化商品住房预(销)售方案管理,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取按套内面积或按套计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推行商品住宅和车位同步预售;支持公寓式酒店和服务型公寓对外销售;有序推进现房销售,选取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工作。
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方面,围绕“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目标,研究制定“好房子”技术指南,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打造“好房子”样板,推进“好房子”建设;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办公用房依规依程序调整为住宅用作人才房;促进住宅设计与配套设施双提升,满足多孩家庭、“一老一小”的住房需求;推进康养与房地产业融合发展,满足旅居康养群体的住房需求;引入专业化文旅企业对旅游和地产资源进一步整合,促进文旅和房地产深度融合。
强化要素保障方面,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在满足技术审查条件的前提下,可向属地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优化住宅建筑计容规则,对于不对外销售且不办理权属登记的,依托架空层设置的为全体业主共有的配套服务设施,不计入容积率;促进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常态化运行,推进房地产融资协调“白名单”扩围增效,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构建“线上、线下”营销宣传矩阵,依托线上自媒体平台,打造线下昆明市房地产主播孵化基地。